鄙
基本解释
基本字义
鄙 bǐ
- (形声。从邑,啚(bǐ)声。本义:五百家(周代户口单位))。
- 同本义。
- 采邑;小邑。
- 边邑;边境。
- 郊野;郊外。
- 小;狭。
- 见识浅薄,行为低下。
- 粗俗,庸俗;质朴。
- 自称的谦词。
- 视为浅陋。
其他字义
近义:下、寒、敝
引证:
鄙,五酂为鄙。——《说文》
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四里为酂,五酂为鄙,五鄙为县,五县为遂。——《周礼·遂人》
县都之治。——《周礼·宰夫》。注:“五百家为鄙。”
以八卿治都鄙。——《周礼·太宰》。注:“都之所居曰鄙。都鄙距国五百里,为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。”
命司徒,循行县鄙。——《吕氏春秋》。高诱注:“鄙,五百家也。”
辩其邦国都鄙。——《周书·职方》。注:“邑曰鄙。”
四鄙入保。——《礼记·月令》。注:“界上邑。”
群公子皆鄙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二十六年》。注:“边邑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