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
基本解释
基本字义
咏 yǒng
- (形声。从口,永声。又作“詠”。本义:曼声长吟;歌唱)。
- 同本义。
- 用诗词等形式来写景抒情。
- 歌颂。
- 指诗歌等韵文作品。
其他字义
繁体:詠
异体:詠
形近:脉、泳、永
引证:
詠,歌也。或从口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段注:“尧典曰:‘歌永言。’乐记曰:‘歌为之言也,长言之也。说之,故言之;言之不足,故长言之。’”
搏拊琴瑟以咏。——《虞书》。郑注:“谓歌诗也。”
五曰夷则,所咏歌九则,平民无二也。——《国语·周语下》
人喜则斯陶,陶斯咏。——《礼记·檀弓》
咏而归。——《论语·先进》
咏殷周之《诗》。——班固《东都赋》
若是而不从,动而不悛,则文咏物以行之,求贤良以翼之。——《国语·楚语上》
歌以咏志。——《乐府诗集·曹操·步出夏门行》
【重編國語辭典】
「詠」的異體字。
yǒng ㄩㄥˇ
歌唱,以充滿抑揚頓挫的語調吟唱。
《論語.先進》:「風乎舞雩,詠而歸。」
南朝宋.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文學》:「聞江渚閒估客船上有詠詩聲,甚有情致。」
抒寫、表達。
《晉書.卷九二.文苑傳.袁宏傳》:「宏有逸才,文章絕美,曾為詠史詩,是其風情所寄。」
歌頌、贊揚。
《文選.班固.東都賦》:「下舞上歌,蹈德詠仁。」
唐.張籍〈和裴司空酬蒲城楊少尹〉詩:「聖朝偏重大司空,人詠元和第一功。」
【康熙字典】
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𠀤为命切,音泳。【说文】本作咏,歌也。【前汉·东方朔传】弹琴其中,以咏先王之风。【礼·文王世子】适馔省醴,养老之珍具,遂发咏焉。【註】发咏,谓以乐纳之。 又【集韵】或作永。【诗·魏风】谁之永号。【释文】作咏。○按《玉篇》《广韵》诸书本作咏。《字彙》作咏,从二水,附六画,非,今攺正。咏字右从二水作,不从永。<hr>(咏)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𠀤为命切,音泳。【说文】歌也。【玉篇】长言也。【增韵】咏歌讴吟也。【书·益稷】戛击鸣球,搏拊琴瑟以咏。【传】以合咏歌之声也。【尔雅序】叙诗人之兴咏。【疏】咏者,永言也。【前汉·艺文志】咏其声谓之歌。 又鸟鸣亦曰咏。【陆机·悲哉行】耳悲咏时禽。【註】禽声应时而变也。 又通作咏。【史记·乐书】歌咏其声也。【礼·乐记】作歌咏。 又【说文长笺】省作永。【书·舜典】诗言志,歌永言。
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𠀤为命切,音泳。【说文】歌也。【玉篇】长言也。【增韵】咏歌讴吟也。【书·益稷】戛击鸣球,搏拊琴瑟以咏。【传】以合咏歌之声也。【尔雅序】叙诗人之兴咏。【疏】咏者,永言也。【前汉·艺文志】咏其声谓之歌。 又鸟鸣亦曰咏。【陆机·悲哉行】耳悲咏时禽。【註】禽声应时而变也。 又通作咏。【史记·乐书】歌咏其声也。【礼·乐记】作歌咏。 又【说文长笺】省作永。【书·舜典】诗言志,歌永言。
【说文解字】
yong 为命切
歌也。从言永声。
段注
尧典曰。歌永言。乐记曰。歌之为言也。长言之也。说之、故言之。言之不足、故长言之。
为命切。古音在十部。
咏或从口<span>[<span>𠙵</span>]</span>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