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诗人 / 林维朝
林维朝,携眷返回福建原籍。明治三十年(1897)以水土不服,加上怀乡心切,乃挈眷归台。明治三十一年(1898)任汉文教师,明治三十三年(1900)辞教职,任新港区街庄长。三十五年(1902)授绅章,四十一年(1908)获聘为嘉义厅参事。大正六年(1917)改“登云书院”春秋二季之乐局为“舞凤轩”,奖倡新港北管剧团。十二年(1923)与新港文人共组“鷇音吟社”。生平著有《劳生略历》、《初啭集》、《怡园吟草》,编有《怡园唱和集》等。2006年林维朝曾孙媳陈素云选录编订其生平作品为《林维朝诗文集》,由国史馆出版。〖参考张子文等《台湾历史人物小传:明清暨日据时期》,台北:国家图书馆,2003年12月;陈素云主编《林维朝诗文集》,台北:国史馆,2006年11月。〗兹以陈素云编《林维朝诗文集》为底本,参考《初啭集》稿本、《怡园唱和集》稿本,以及黄哲永先生收藏之《怡园吟草》,与《台湾日日新报》、《台南新报》、《庆飨老典录》、《采诗集》、《栎社课卷》、《东宁击钵吟前后集》、《台湾诗钞》所刊登林维朝诗增补编校。(江宝钗、陈素云撰)
名句
- 突兀新高山,可望不可即
- 屹立万山中,三峰巨灵擘
- 凌空日月摩,拔地尘寰隔
- 终岁雪融融,绝顶云幂幂
- 雾鬓与烟鬟,微茫难认得
- 晴冬有时现,刹那仍隐匿
- 或云岩岫上,茫茫皆玉白
- 野番不识宝,弃之良可惜
作品
共 10 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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