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史·纂修元史凡例
作者
宋濂
朝代
明代
篇章
纂修元史凡例
正文
一、本纪
按:两汉本纪,事实与言辞并载,兼有书、春秋之义。及唐本纪,则书法严谨,全仿乎春秋。今修元史,本纪准两汉史。
一、志
按:历代史志,为法间有不同。至唐志,则悉以事实组织成篇,考核之际,学者惮之。惟近代宋史所志,条分件列,览者易见。今修元史,志准宋史。
一、表
按:汉、唐史表所载为详,而三国志、五代史则无之。唯辽、金史据所可考者作表,不计详略。今修元史,表准辽、金史。
一、列传
按:史传之目,冠以后妃,尊也;次以宗室诸王,亲也;次以一代诸臣,善恶之緫也;次以叛逆,成败之归也;次以四夷,王化之及也。然诸臣之传,历代名目又自增减不同。今修元史,传准历代史而参酌之。
一、历代史书,纪、志、表、传之末,各有论赞之辞。今修元史,不作论赞,但据事直书,具文见意,使其善恶自见,准春秋及钦奉圣旨事意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