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文解字·用
作者
许慎
朝代
汉代
篇章
说文解字
章节
用
正文
【大徐本】 余讼切。用可施行也。从卜从中。衞宏说。凡用之属皆从𤰃。字原〔铉注〕 臣铉等曰:卜中乃可用也。古文用。〔附注〕《说文新证》:“于省吾《甲骨文字释林・释用》以为甲骨文象有柄之桶。字之本义为筒、桶,『施用』当为假借。”
【小徐本】 余俸反。可施行也。从卜、中,卫宏说。凡用之属,皆从用。〔锴注〕 臣锴曰:“《尚书》:『龟筮共违于人:用静,吉;用作,凶。』又曰:『先人不违卜。』卜者所以卟之于先君,考之于神明。”古文用。
【段注本】 余讼切。可施行也。从⺊中。衞宏说。〔段注〕⺊中则可施行。故取以会意。余讼切。九部。凡用之属皆从用。古文用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