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文解字·士
作者
许慎
朝代
汉代
篇章
说文解字
章节
士
正文
【大徐本】 鉏里切。士事也。数始于一,终于十。从一从十。孔子曰:“推十合一为士。”凡士之属皆从士。字原〔附注〕《说文新证》:“字形象斧头类的器具,转为指持这种器具的人。『士』字是取象于『斧头』,大概因为士是经常要执斧做『事』的人(《说文》训『士』为『事也』,透露了这一点),所以把『斧』形转向,分化出『士』字。中山王壶加『才』声,其他战国文字往往中笔缩短,下作『二』形。”
【小徐本】 实史反。事也。数始于一终于十,从十从一。孔子曰:“推十合一为士。”凡士之属皆从士。〔锴注〕 臣锴按:“今书之异于土者,短其下画,其义大殊。”
【段注本】 鉏里切。事也。〔段注〕《豳风》、《周颂》传凡三见。《大雅》武王岂不仕传亦云:仕,事也。郑注《表记》申之曰:仕之言事也。士事㬪韵。引伸之,凡能事其事者偁士。《白虎通》曰:士者,事也。任事之称也。故传曰:通古今,辩然不,谓之士。数始于一。终于十。从一十。〔段注〕三字依广韵。此说会意也。孔子曰:推十合一为士。〔段注〕韵会,《玉篇》皆作推一合十。铉本及广韵皆作推十合一。似铉本为长。数始一终十。学者由博返约。故云推十合一。博学,审问,愼思,明辨,笃行,惟以求其至是也。若一以贯之。则圣人之极致矣。鉏里切。一部。凡士之属皆从士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