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文解字·取
作者
许慎
朝代
汉代
篇章
说文解字
章节
取
正文
【大徐本】 七庾切。取捕取也。从又从耳。《周礼》:“获者取左耳。”《司马法》曰:“载献聝。”聝者,耳也。〔附注〕段玉裁注:“称《周礼》,又称《司马法》释之,以说从耳之意。”
【小徐本】 此矩反。捕取也。从又、耳。《周礼》:“获者取左耳。”《司马法》曰:“载献聝。”聝者,耳。〔锴注〕 臣锴曰:“会意。”
【段注本】 七庾切。捕取也。〔段注〕《幸部》曰:执,捕罪人也。从又耳。〔段注〕七庾切。四部。《周礼》。获者取左耳。〔段注〕《大司马职》。《司马法》曰:载献聝。聝者,耳也。〔段注〕偁《周礼》,又偁《司马法》释之。以说从耳之意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