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鹿字部·麓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鹿字部
章节
麓
正文
【亥集下】【鹿字部】 麓〔古文〕㯟【广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𠀤卢谷切,音禄。【释名】山足曰麓。麓,陆也。言水流顺陆,燥也。【周礼·地官·林衡】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。【注】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,竹木生平地曰林,山足曰麓。【诗·大雅】瞻彼旱麓。【传】旱,山名。麓,山足也。 又【说文】麓,守山林吏也。 又录也。【书·舜典】纳于大麓,烈风雷雨弗迷。【传】纳舜使大录万几之政。【注】亦曰山足。 又与鹿通。【春秋·僖十四年】沙鹿崩。【谷梁传】林属于山为鹿。 又叶录直切,音力。【易林】被服文德,升入大麓,四门雍肃,登受大福。福,音逼。考证:〔【周礼·地官·林衡】掌巡麓之禁令。〕 谨照原文麓字上增林字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