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门字部·闰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门字部
章节
闰
正文
【戌集上】【门字部】 闰〔古文〕𥹿【广韵】如顺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懦顺切,𠀤音润。【说文】余分之月,五岁再闰。告朔之礼,天子居宗庙,闰月居门中。从王,在门中。周礼:闰月,王居门中,终月也。【史记·五帝纪】黄帝起消息,正闰余。【易·系辞】归奇于扐,以象闰,五岁再闰。【注】凡闰,十九年七闰,为一章。五岁再闰者二,故略举其凡也。【疏】归奇于扐,以象闰者。奇为四揲之余,归此残奇于所扐之策而成数,以法象天道。归残聚余分而成闰也。五岁再闰者,凡前闰后闰,相去大略三十二月,在五岁之中,故五岁再闰。【书·尧典】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,以闰月定四时成岁。【疏】斗之所建是为中气,日月所在斗指两辰之闲,无中气,故以为闰也。【谷梁传·文六年】闰月者,附月之余日也,积分而成于月者也。 又【正字通】皇极经世曰:一岁之闲,六隂六阳,三年三十六日,故三年一闰。五年六十日,故五年再闰。天时地理人事三者,知之不易。注:一岁中,常数退六日为隂,进六日为阳,所以置闰。又𨻰氏曰:古历,十九岁为一章。章有七闰,三年闰九月,六年闰六月,九年闰三月,十一年闰十一月,十四年闰八月,十七年闰四月,十九年闰十二月。若于后渐积余分,大率三十二月则置闰,每月三十日余,以日月会为一月,则每月惟二十九日余。每月参差,气渐不正,但观中气所在,以为此月之正,取中气以为正月。闰前之月,中气在晦。闰后之月,中气在朔。无中气则谓之闰月也。闰法,详黄瑞节说,及章岁积日图,此不载。 又【博雅】牧闰,谓命使也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