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金字部·锊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金字部
章节
锊
正文
【戌集上】【金字部】 锊〔古文〕𨫏【唐韵】【正韵】力辍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龙辍切,𠀤音劣。【说文】十铢二十五分之十三,或曰二十两为锊。【小尔雅】倍举曰锊,锊谓之锾。宋咸曰:举三两,锊六两。【周礼·冬官考工记·冶氏】戈戟皆重三锊,劒重九锊,次七锊,下次五锊。【注】今东莱或以大半两为钧,十钧为环。环重六两有大半两,锾与锊同。则三锊为一斤四两。【六书故】说文十铢二十五分之十三为锊,则三锊不得为一斤四两也。且戈戟才重三十一铢,为已轻矣。至以二十两为锊,则劒重九锊者,十有一斤四两,为已重矣。亦不然也。锾锊皆六两,其实一字。互详锾字注。 又【集韵】所劣切,音㕞。义同。或作率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