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金字部·𬬻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金字部
章节
𬬻
正文
【戌集上】【金字部】 𬬻【唐韵】洛乎切【集韵】【正韵】龙都切【韵会】笼都切,𠀤音卢。【说文】方𬬻也。【徐铉曰】今俗别作炉,非。【广韵】火床。【韵会】一曰火函。【左传·定三年】邾庄公废于𬬻炭。【周礼·天官·宫人】共𬬻炭。【前汉·贾谊传】天地为𬬻,造化为工,隂阳为炭,万物为铜。 又【正韵】酒器。 又酒肆。【史记·司马相如传】令文君当𬬻。【注】韦昭曰:𬬻,酒肆也。以土为堕,边高似𬬻。 又钾𬬻,箭名。见前钾字注。 又【韵会】熏器。或作炉。【汉官典职】尚书郞给女,使执香炉。 又与鑢通。【左传·定四年】𬬻,金初宦于子期氏。【释文】𬬻,本又作鑢。金名。音虑。考证:〔【左传·定四年】𬬻,金初官于子期氏。〕 谨照原文初官改初宦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