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贝字部·贷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贝字部
章节
贷
正文
【酉集中】【贝字部】 贷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𠀤他代切,音态。【说文】施也。【广雅】予也。【玉篇】假也,借盈也,以物与人更还其主也。【周礼·地官·泉府】凡民之贷者,与其有司,辨而授之。【左传·文十四年】尽其家贷于公,有司以继。 又【集韵】惕得切,音慝。本作貣。【五经文字】贷,或相承借为貣字。【唐韵正】乞贷之贷为入声,出贷与人之贷为去声。【礼·月令】命太史守典奉法,司天日月星辰之行,宿离不贷。【注】宿,犹止也。离,犹行也。言占𠋫躔次进退之度数不差忒也。【音义】吐得反。又音二。【又】季夏,命妇官染采,黼黻文章,必以法故,无或差贷。【注】言所染五色,如其旧法不攺易也。【音义】他得反。又音二。 又【集韵】【韵会】𠀤敌德切,音特。义同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