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言字部·雠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言字部
章节
雠
正文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雠〔古文〕𢢧𠵁𢛇【唐韵】市流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时流切【正韵】除留切,𠀤音酬。【说文】犹𧭭也。【玉篇】对也。【正字通】言相雠对也。【诗·大雅】无言不雠。【毛传】用也。【正义】相对谓之雠。雠者,相与用言语,故以雠为用。【朱传】答也。 又【尔雅·释诂】匹也。【郭注】雠,犹俦也。【广雅】云辈也。【郉疏】俦侣辈类之匹也。【书·召诰】予小臣,敢以王之雠民,百君子。【孔传】匹也,言民在下,自上匹之。 又等也。【前汉·霍光传】皆雠有功。【师古注】言其功相等类也。 又当也。【前汉·灌夫传】上使御史薄责婴所言,灌夫颇不雠。【晋灼注】雠,当也。 又【正韵】售也,偿也。【史记·高祖纪】高祖每酤留飮酒,讐数倍。【如淳注】雠,亦售也。【魏志·衞臻传】子许买物,随价雠直。 又【字汇补】应验也。【史记·封禅书】其方尽多不雠。【索隐注】相应为雠。谓其言语不相应,无验也。 又【韵会】仇也。于文言雔为雠。雔,鸟之双也。人之雠怨,不顾礼义,则如禽鸟之为,两怒而有言在其闲,必溢恶之言,若禽鸟之声也。【书·微子】相为敌雠。【传】言不和同。【诗·邶风】反以我为雠。【疏】雠者,至怨之称。【左传·襄三年】称解狐其雠也。【疏】雠者,相负挟怨之名。 又【字汇】报也。【周礼·地官·调人郑注】难相与为仇雠。【疏】按左氏桓公传云:怨耦曰仇,则仇是怨也。雠谓报也。 又【韵会】挍也。谓两本相覆挍如仇雠也。【左思·魏都赋】雠挍篆籀。【注】一人持本,一人读书,若怨家相对。 又【扬子·方言】予赖雠也。秦晋曰雠。 又姓。【前汉·儒林传】沛人雠迁。 又通作酬。【战国策】属之雠柞。【注】与酬酢同。 又或作稠。【书·微子】用乂雠敛。【传】马本作稠,云数也,敛谓赋敛也。 又【韵会】【正韵】𠀤承呪切,酬去声。亦偿也。【诗·大雅】无言不雠。有平、去二音。 又【字汇补】亦书作讐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