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言字部·志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言字部
章节
志
正文
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志【唐韵】【集韵】【韵会】𠀤职吏切,音志。【说文】记志也。【唐书·褚亮传】图史一经目,辄志于心。【南齐书·王慈传】朝堂榜志。【列子·杨朱篇】大古之事灭矣,孰志之哉。【文中子·述史篇】制志诏𠕁,则几乎典诰矣。【注】志,臣下志君之善也。 又【正韵】支义切,音寘。义同。 又同志。【正字通】凡史传记事之文曰志。【周礼·春官】小史掌邦国之志。【注】志,谓记也。又【汉书】有十志,具与志同。 又【类篇】或作识。【论语】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。 又【韵会】通作痣。【史记·汉高祖纪】左股七十二黑子。【师古注】今中国通呼为黡子,吴楚俗谓之志。志,记也。【南齐书·江祏传】高宗胛上有赤志。考证:〔【论语】汝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。〕 谨照原文汝改女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