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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字典·火字部·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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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
张玉书、陈廷敬

朝代

清代

篇章

火字部

章节

𤈩

正文

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 𤈩【集韵】侧下切,鲊上声。【博雅】曝也。 又一曰束炭。 又【集韵】【类篇】𠀤仕下切,柞上声。亦束炭也。◎按五音集韵二音具同㷢。集韵类篇㷢㷢分载,㷢别有平去四音,𤈩止此上声二音,然其义实相同,当为一字,而六音各互见也。分为二字者,非。《正字通》云:同〈火𢀩〉,俗省。考说文古㷢不作〈火𢀩〉。《正字通》亦非。 又字汇于𤈩注即云楚宜切,音差。而㷢注内仅云同𤈩,不知楚宜切为㷢字正音,当见于㷢注内。㷢为本字,𤈩为省文,不得转以㷢为同𤈩也。㷢字从𢀩,作𢀩下火。

来源
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