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火字部·爨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火字部
章节
爨
正文
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 爨〔古文〕𤑖【广韵】七乱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取乱切,𠀤音𥨥。【说文】齐谓之炊爨。𦥑象持甑,冂为灶口,廾推林内火。【玉篇】灶也。【诗·小雅】执爨踖踖。【传】爨,饔爨,禀爨也。【疏】饔爨以煑肉,廪爨以炊米。【周礼·天官·亨人】职外内饔之爨亨煑。【注】爨,今之灶。主于其灶煑物。【仪礼·士昏礼】大羹湆在爨。【注】爨,火上。 又姓。【华阳国志】昌宁大姓有爨习。【蜀志】建宁大姓。蜀录有交州刺史爨深。 又【集韵】或作熶。详熶字注。 又取绢切,音縓。炊也。 又七丸切,音撺。义同。【周礼·夏官·挈壷氏】及冬,则以火爨鼎水,而沸之而沃之。【注】以火炊水。◎按周礼,诗传,释文,爨具音七弦切,释经传爨字之义,大约动音为平声,静音为去声。然左传宣十五年传:析骸以爨。注:爨,炊也。及孟子,以𨥏甑爨。似皆宜读平声。乃孟子无释文。左传,释文,亦音七乱反。则平去又未尝拘也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