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火字部·燋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火字部
章节
燋
正文
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 燋【唐韵】即消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【正韵】兹消切,𠀤音椒。【说文】所以然持火也。【玉篇】炬火也。 又【广韵】伤火。【礼·内则】肝膋取狗肝一,幪之以其膋,濡炙之,举燋其膋,不蓼。【释文】焦字又作燋。子消反。【管子·七臣七主篇】火暴焚,地燋草。【前汉·霍光传】燋头烂额为上客。又【后汉·朱浮传】上下燋心。◎按上二义与焦通。 又【集韵】慈焦切【正韵】慈消切,𠀤音樵。【集韵】灼龟木。【周礼·春官·菙氏】掌共燋契,以待卜事。【注】杜子春云:燋读为细目燋之燋。或曰如薪樵。之樵谓所爇灼龟之木也。故谓之樵。契谓契龟之凿。【释文】祖尧反。 又【集韵】子肖切,音醮。灼龟炬也。【仪礼·燕礼注】灼燋也。【释文】燋哉妙反。 又【集韵】【类篇】𠀤侧角切,音捉。【礼·少仪】主者执烛抱燋。【注】未𤑔曰燋。【释文】燋,侧角反。 又【集韵】即约切,音爵。【周礼·春官·燋契注】楚焞置于燋,在龟东,楚焞即契,所用灼龟也。燋谓炬其存火。【疏】子春读燋樵二者,皆作俗读为柴樵之樵。后郑不从,依音为雀。意取庄子爝火之义,荧荧然也。【释文】燋,哉约反。【集韵】本作爝。或作焳熦。详爝字注。 又【集韵】职略切,音勺。本作灼。详灼字注。 又资昔切,音积。亦灼龟炬。 又【集韵】则历切,音绩。持荆然火,以灼龟也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