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木字部·枉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木字部
章节
枉
正文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枉〔古文〕𣒈【唐韵】【广韵】迂往切【集韵】【类篇】【韵会】妪往切,𠀤汪上声。【说文】衺曲也。【淮南子·时则训】木熙者举梧槚,据句枉。又人之不直者,亦谓之枉。【论语】举直错诸枉。 又屈也。【礼·月令】仲秋,命有司申严百𠛬,毋或枉桡。 又冤也。【唐书·高仙芝传】军中皆呼枉。 又枉驾。【战国策】聂政曰:仲子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。 又枉矢,有三义:一【周礼·夏官·司弓矢】枉矢利火射。注今之飞矛是也。或谓之兵矢。一【礼·投壶】主人谓曰:某有枉矢哨壶,请以乐宾。【注】谦言不直之矢也。一星名。【考异邮】枉矢,状如流星,蛇行有尾。 又【类篇】巨王切。汲具。考证:〔【周礼·秋官·司𡨥】救日以枉矢。【注】汉时名飞矛,用以守城利火射。〕 谨按秋官司无救日以枉矢之文,注亦无汉时名飞矛之语。今照周礼改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。注今之飞矛是也。或谓之兵矢。〔【投壶礼】主人谓曰某有枉矢哨壶,以乐嘉宾。〕 谨按礼字应移于投壶之上。照原文谓字改请字。以乐嘉宾改请以乐宾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