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木字部·枋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木字部
章节
枋
正文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枋【唐韵】甫良切【集韵】【韵会】分房切【正韵】敷房切,𠀤音方。【说文】木可作车。【管子·地员篇】其杞其枋。 又【南方草木状】苏枋木出九真,南人以之染绛,渍以大庾之水,则色愈深。 又【集韵】蜀人以木偃鱼曰枋。 又【集韵】甫妄切,妨去声。舟师也。 又【集韵】【韵会】𠀤陂病切。与柄同。【周礼·春官】内史掌王八枋之法,以诏王治,谓爵、禄、予、夺、生、杀、废、置也。 又【仪礼·士昏礼】酌醴加柶面叶,受醴面枋。【疏】柶,朼类。枋,柶柄也。 又【正韵】舫,亦作枋。考证:〔【扬子·方言】蜀人以木偃鱼曰枋。〕 谨按方言无以木偃鱼曰枋之文,查系集韵。谨改扬子方言为集韵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