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·木字部·檀
作者
张玉书、陈廷敬
朝代
清代
篇章
木字部
章节
檀
正文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 檀【唐韵】徒干切【集韵】唐干切【正韵】唐阑切,𠀤音坛。【说文】木也。【诗·小雅】爰有树檀。【注】善木。【郑风】无折我树檀。【注】强韧之木。【周礼·冬官考工记】郑注:辐以檀。 又【本草】紫檀白檀。【纲目】总谓之旃檀。 又州名。【前汉·地理志】白檀县,属渔阳郡。唐置檀州。 又姓。【统谱】齐公族有食瑕丘檀城,因以为氏。 又【集韵】时战切,音善。人名。春秋饔人檀。考证:〔【周礼·冬官考工记】中车辐。〕 谨按考工记无中车辐之文。今改考工记郑注辐以檀。
来源
经典古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