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古籍 / 康熙字典·口字部·𡃞 康熙字典·口字部·𡃞 收藏 作者 张玉书、陈廷敬 朝代 清代 篇章 口字部 章节 𡃞 正文 【补遗】【丑集】【口字部】 𡃞【字汇补】音未详。有以法制靑皮杏仁等物,至酒阁分俵得钱,谓之撒𡃞。 来源 经典古籍